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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对申报中学高级对象进行教学水平考核的通知

作者: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来源:台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:2011年10月19日
 
台州市教育局
 
 
 

关于组织对申报中学高级对象进行教学水平考核的通知
 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人事科、市直中小学(单位):
根据我局《关于做好2011年中专及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凡晋升中学高级教师(教研员)的对象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课堂教学考核采用模拟上课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,上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初中、普通高中、职业高中现学生使用的教材(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册数),具体内容临时确定(由市教育局提供教材复印件)。
二、模拟上课准备时间为1小时,上课时间为15分钟。上课结束后须回答专家的面试提问,面试时间为5分钟。
三、考核时间、地点:考核定于10月22日进行,申报人员请在考核当天上午6:30前凭身份证到台州市实验中学体育馆报到、抽签,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四、考核对象进入准备室时不准带任何教材或参考资料,进入上课教室时只准带在准备室准备的教案和教材,不得带其它参考资料;模拟上课时不得自我介绍县(市、区)、学校及个人姓名等信息;模拟上课结束后须上交教案和教材。违规者将影响考核成绩。
五、请各县、市、区教育局(分局)及时通知有关对象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
 
 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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